为加强煤化工产业发展引导,前一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规范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了《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司、国家能源局科技司在京联合召开会议,听取重点省区对进一步做好“十二五”煤化工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全国12个省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和能源局等20多个单位、30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议。参会单位先后介绍了各地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情况,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代表认为:为遏制煤化工重复建设,科学规范煤化工产业发展,国家及时出台规范性文件是非常必要的。《通知》下发后,各地高度重视,立即行动起来,加强引导、统一认识、周密部署,迅速把《通知》精神传达下去,要求地方各级部门和企业把思想统一到国家的方针政策上来。总体上看,各地认识比较到位,贯彻落实情况较好。
关于《规划》,代表们指出,我国石油、天然气资源短缺,2010年进口石油28881万吨,用汇1630亿美元,折人民币近1万亿元,石油对外依存度高达55%。我国煤炭资源相对丰富,依托中西部地区煤炭资源,适度发展现代煤化工,对于增强石油供给保障能力是必要的。但现代煤化工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大,为满足“十二五”规划纲要对节能减排提出的新要求,煤化工必须科学、规范、有序、适度发展。《规划》定位准确、思路清晰、布局得当,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转变发展方式等时代要求。
根据会议反映的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一方面将加强《通知》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抓紧修改完善《规划》,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对产业发展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