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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确定2011年焦炭落后产能淘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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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1-22 09:19:53
  •   1月13日,江西省工信委发出通知,明确2011年电石、焦炭、柠檬酸、酒精、味精等14个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标准。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在确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同时,明确具体措施,确保落后工艺及设备在今年9月30日前关停、主要设备在今年12月31日前拆除。
      
      今年江西淘汰落后产能的重点行业是:炼钢、炼铁、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玻璃、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有色金属和纺织。其中,焦炭行业淘汰炭化室高度4.3米以下的小机焦(3.2米及以上捣固焦炉除外);电石行业淘汰6300千伏安以下矿热炉;淘汰年产3.4万吨以下草浆生产装置、年产1.7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淘汰落后酒精生产工艺及年产3万吨以下的酒精生产企业(废糖蜜制酒精除外);淘汰年产3万吨以下味精生产装置;淘汰环保不达标的柠檬酸生产装置;淘汰湿法及DMF溶剂法氨纶生产工艺、DMF溶剂法腈纶生产工艺、间歇法聚酯设备等落后化纤产能。
      
      目前,江西11个设区市正按照上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标准,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确定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和淘汰工艺及设备,并于1月31日前上报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及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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