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称,受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广西能源电力供需形势仍十分严峻,因此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自治区的部署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加强统筹兼顾,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力保证能源电力安全供应,做好精准调度,全力减少错避峰用电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充分挖掘区内煤炭资源开采能力,调整不合理的行政性限产措施,区内所有煤矿生产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力争满负荷开采,确保不低于设计能力的80%。
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督促煤炭企业与广西煤电企业加快发电用煤中长期合同补签工作,并增加自产长协煤供应比例,全力组织区内煤电企业与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煤炭主产区重点煤炭企业对接,力争10月15日前完成发电用煤中长期合同签订。
鼓励进口煤炭资源采购,支持煤电企业煤炭采购向海外产煤地延伸,实现产地直采。
鼓励煤电企业加大电煤采购力度,在第四季度及今冬明春保供期间,自治区财政对公用煤电企业的电煤采购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具体补贴方案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商自治区财政厅在10月20日前制定出台。
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统筹协调好煤炭运输工作,优先保证煤炭运输,确保煤炭及时运到电厂;运输国内煤炭的船只到港后,沿海港口要优先安排靠港卸货;对运输进口煤炭的船只,海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调整流程,压缩靠港、通关时间;铁路、航运等部门要优先安排煤炭运输。
通知同时指出,要按国家统一部署落实对煤电企业有关税收支持政策,切实减轻煤电企业税费负担。针对煤电企业困难,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政策。各金融机构全力做好能源电力保供金融服务工作,满足能源电力供应合理资金需求,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火电企业、煤炭企业不得违规抽贷、断贷,保障企业正常的现金流。
积极疏导燃煤发电成本,落实国家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政策,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代理购电价格主要通过场内集中竞价或竞争性招标方式形成。
组织开展电力中长期合同的协商换签、补签的工作。完善广西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加快培育合格售电主体,丰富中长期市场交易品种,对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进入电力市场不得设置不合理门槛,不得组织开展电力专场交易,对市场交易电价在规定范围内的合理浮动不得进行干预,保障市场交易公平、公正、公开。规划建设一批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项目,积极推进煤炭、天然气、原油储备及储能能力建设。
此外,要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用能,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合理控制“两高”产业规模,落实国家政策,完善地方能耗双控机制,推动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在一定时间内不纳入能耗消费总量。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空调、电梯、办公照明、办公设备等的节电管理。加强工商业用户科学有序用电管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加大节电节能技术改造力度。推动重点领域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在主要耗煤行业大力推进煤炭节约利用。开展节约用电宣传活动,积极鼓励全社会节约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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