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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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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08 09:14:31
  • 辽宁日报
  •   全省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初步建立

      5月6日,记者从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获悉,目前,辽宁省已初步建立了部门联动、清单管理、多源监测、分级应对和常态化储备相结合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药品保供稳价,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为加强辽宁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省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联动,强化清单管理,制定了第一期短缺药品清单和第一期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并适时动态调整;对照国家、省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指导东北制药小品种药联合体梳理短缺药品文号及产能情况;开展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药品直接挂网采购工作,对13个药品进行邀请招标和价格联动;积极组织落实短缺药品停产报告,合理设定临床常用急(抢)救等易短缺药品库存警戒线,切实做好药品储备工作,县域中心医院要合理、适度储备临床易短缺药品。

      辽宁省强化短缺药品信息监测,将省内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短缺药品信息直报范围,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遵循自愿原则加入短缺药品信息直报系统,并将国药控股沈阳有限公司等7家大型药品批发企业纳入短缺药品社会监测哨点,监测哨点每周向辽宁省提供药品短缺线索,实行无短缺信息零报告制度。同时,建立医药价格和药品供应保障监测系统,完善省市县三级实时监测,对药品价格和药品供应保障异常信息及时预警和处理。

      此外,辽宁省还对全省医疗机构上报未按议定价格和规定供应药品信息进行甄别、核实,要求有关生产和配送企业对垂体后叶注射液等20个药品的供应、配送情况进行确认和说明;为罕见病用药和抗癌药品采购开辟绿色通道;协调药品原材料供应商,保障药品材料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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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关键词: 药品、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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