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安全
当前位置:化工资讯 > 化工安全 > 辽宁就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发布警示
辽宁就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发布警示
  • www.chemmade.com
  • 2018-01-05 14:29:07
  • 国家安监总局
  •   为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发生,近日,辽宁省安监局就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发布警示。

      要求充分认识硫化氢的危害性。硫化氢是是职业健康危害毒物,经呼吸道进入人体后,主要损害神经、呼吸系统,刺激粘膜。吸入高浓度可立即致人昏迷、猝死。硫化氢易产生于化工生产、石油炼制、石油开采等过程中,以及下水道、化粪池、发酵池等场所,冬季是中毒事故的高发季节。

      七项措施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一要做好风险辨识,确定硫化氢重点防护区域及重点防护作业环节。二要加强监测分析,在可能有硫化氢泄漏的场所设置报警仪,进入前,要做好通风置换和分析。三要加强防泄漏管理。四要加强检维修、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在使用化学品进行清洗、消毒时,要确保人员了解化学品和化学反应的机理和特性。五要加强承包商管理,要参与作业方案的制定,防止外来不明物料造成危害。严禁用酸性清洗剂直接冲洗设备设施上的硫化物。六要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七要强化应急救援,务必使从业人员掌握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

      切实强化岁末年初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岁末年初,气候寒冷、空气干燥以及风、霜、雾、雪等恶劣天气多发,历来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期。各地区、各有关企业务必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辨识管控工作,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 文章关键词: 硫化氢
  • 化工制造网 信息客服热线: 025-86816800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化工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 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