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开展炼油领域严重违法违规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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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9 09:06:37
中化新网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公安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十部门发布通知,联合开展炼油领域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对象是以原油、燃料油为主要生产原料,通过加工炼制生产汽油、柴油等石油产品的,在产能建设、安全、环保、节能、质量、税收、经营等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
治理重点有5项:违反相关产业政策,擅自开工新建、改扩建炼油装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品油质量升级改造;已建成投用的炼油装置,但未依法办理核准备案、土地使用、安全生产许可、环保许可、质量检验、消防验收等手续;在安全、环保、节能、质量、税收等方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未按时完成整改的;违法收购、加工、代为销售被盗原油、石油产品的。
通知要求,对存在违反上述认定情形的200万吨/年以下落后产能企业,依法依规责令限期关停;规范200万吨/年以上炼厂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依法依规对收赃销赃炼油企业给予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文章关键词:
炼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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