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开展为期三个月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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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3 14:42:01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以及黑龙江省政府的安排部署,黑龙江省安委办组织黑龙江煤监局、省煤管局、省应急厅,从11月25日至2020年2月25日,联合开展全省“安全检查全覆盖、生产事故零发生”煤矿安全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紧盯“一通三防”管理,重点检查通风线路过长、系统复杂、能力不足的矿井是否制定通风系统优化方案,是否严格落实执行,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严重影响生产作业区域通风安全的将坚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重点检查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落实、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和运行情况,综合防灭火措施落实情况,井下动火、爆破作业、排放瓦斯、石门揭煤、探放水、巷道贯通、密闭等高风险环节以及煤矿企业是否提前辨识管控安全风险,是否制定、审批和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情况,并紧盯顶板、机电运输等作业环节,严防零打碎敲事故发生。
黑龙江省级督导组将重点整治内容纳入对地方政府监督检查、预防性技术监察、安全“体检”跟进式监察、明查暗访等工作中,采取“点穴式”检查,紧盯煤矿企业自检自改工作,对提供虚假自检自改报告或自检自改报告查出隐患问题质量不高,应付了事的,责令企业整改,对逾期不改的,责令停产整顿。
文章关键词:
安全 、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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