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政策
当前位置:化工资讯 > 贸易政策 > 商务部对欧美等国进口苯酚进行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对欧美等国进口苯酚进行反倾销调查
  • www.chemmade.com
  • 2018-03-26 13:55:55
  • 中化新网
  •   3月26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的进口苯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公告称,商务部于2018年2月2日收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西萨化工(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中石化三井化工有限公司、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实友化工(扬州)有限公司和惠州忠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苯酚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美国、欧盟、韩国、日本和泰国进口苯酚进行反倾销调查。

      根据相关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8年3月26日起对原产于上述国家的进口苯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倾销调查期为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

      公告称,本次调查自2018年3月26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19年3月26日前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19年9月26日。

      苯酚是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主要用于制备酚醛树脂、双酚A、己内酰胺、烷基酚、水杨酸等工业原料,还可以用作溶剂、试剂和消毒剂,广泛运用于合成纤维、塑料、医药、农药、香料、染料、涂料和炼油工业等领域。

  • 文章关键词: 苯酚
  • 化工制造网 信息客服热线: 025-86816800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化工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 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