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化工资讯 > 政策法规 > 山东即将对环境高风险企业推强制环责险
山东即将对环境高风险企业推强制环责险
  • www.chemmade.com
  • 2019-01-17 13:44:32
  • 中化新网
  •   1月17日,一份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联合印发的《山东省实施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即将开始在山东实行强制实施。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1日。

      该《办法》规定,环境高风险企业应当投保环责险。包括从事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化学药品原料制造的企业,从事Ⅲ类及以上高风险放射源的移动探伤、测井作业的企业;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建设或者使用尾矿库的企业;经营液体化工码头、油气码头;有重金属排放的企业;化工、冶金、火电、焦化、造纸、印染等行业的排污重点企业。

      对于应当投保,却未按照规定投保或者续保的企业,《办法》规定,由企业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投保或者续保,并通过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对其环境信用进行评价。

  • 文章关键词: 化学药品
  • 化工制造网 信息客服热线: 025-86816800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化工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 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