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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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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08-14 11:15:36
  • 中国化工报
  • 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起草《办法》是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油气管网设施利用效率,促进油气市场多元竞争,保障油气资源安全稳定供应。另外,此次发布的《办法》在计量上更是有所突破,首次规定了天然气使用热值的新计量方式。


    《办法》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纳入统一规划的油气管网设施,提升油气供应保障能力。国家和地方油气发展相关规划应充分考虑油气管网设施的互联互通、资源供应及市场需求中长期变化等因素,对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提出总体要求,为公平开放创造有利条件。


    对此,与《办法》配套出台的,由国家能源局发布的起草说明中解释称,近年来我国油气行业快速发展,各方对于深化油气领域市场化改革的意愿日益强烈、对公平开放的诉求越来越多。同时,我国正在全力推动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天然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平开放被提升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专家普遍认为,这意味着油气管网设施向第三方开放进入快车道。


    《办法》称,国家鼓励和支持油气管网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逐步实现油气资源在不同管网设施间的灵活调配。天然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不得阻碍符合规划的其他天然气管网设施的接入,并应为接入提供相关便利。互连管道设施运营企业间应加强信息共享和调度协同,保障油气管网设施安全平稳运行。各地应当按照国家要求减少油气供应中间环节和层级,有效降低油气运输费用。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不得以统购统销等名义拒绝开放油气管网设施。


    业内人士表示,2014年《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试行)》颁布后,各地油气企业将其手中的各类油气管网设施资产向全社会开放,但在管道剩余能力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政策真空,因此,实质上也并未公平开放。


    而《办法》强化了该信息的监管要求: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必须主动提前公开下一自然年度各月剩余能力,并实现滚动更新,确保及时和有效。


    另外,分析人士指出,目前油气管网尚未独立,绝大多数在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这些石油央企手中,成立独立的管网公司,运营和销售分离,公司主要盈利点在管输费用的情况下,油气能源类央企主动开放意愿才会更加强烈。


    此外,《办法》提出,天然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接收和代天然气生产、销售企业向用户交付天然气时,应以热值和体积为计量标准,以热量作为贸易结算依据。专家表示,一直以来,中国通用的计量方式是以体积为计算单位,这样的计量方式一方面和国际通用以能量计量的方式有别,不利于国际接轨。另外,因天然气品质差异,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易造成纠纷。


  • 文章关键词: 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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