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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化工行业转型发展实施细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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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5-10 13:58:17
  • 中化新网
  •   江苏省连云港市政府日前印发《连云港市深入推进化工行业转型发展实施细则》,明确新建化工项目实施主体,首期实缴出资不得低于5000万元;新建项目投资实体原则上至少有一方为有从事2年以上化工行业生产、管理方面的经验。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得低于1亿元(其中设备投资不得低于5000万元)。新增用地的技改项目视同为新建。

      徐圩新区重点发展石油化工、基础化工原料等产业。加快推进石化产业基地建设进程,推进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新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形成炼油、烯烃、芳烃及衍生产品深加工一体化的产业集群。发挥石化产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引导全市化工企业主动配套。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港口发展规划,统筹考虑配套建设危化品码头,并完善相关安全环保基础设施。

      连云港化学工业园重点发展新型、绿色、环保染料和农药,以及开发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和功能性化学品生产项目。承接省内外符合园区定位的先进化工生产企业转移,完善和延伸产业链,打造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园区。

      灌云临港产业区依托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徐圩新区),重点发展高性能树脂、橡胶、高端化学助剂等化工新材料。积极主动承接省内外、特别是苏南沿江地区先进的、符合园区定位的化工产业企业转移。

      柘汪—海头临港产业区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新型化工节能环保产业等,着力依托现有龙头企业,完善和延伸产业链,形成产业集聚优势和特色品牌优势,实现循环绿色发展。

      板桥片区。化工园区相关手续未获得批复前,除化工重点监测点实施的项目(需经市政府批复同意),严禁新建及改扩建化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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