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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绿色债券目录》征求意见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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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6-02 15:42:06
  • 中国煤炭资源网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和中国证监会5月29日联合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目录》的征求意见稿(简称《目录稿》),剔除了煤炭的清洁利用,同时还首次纳入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

      绿色债券是指将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绿色经济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据了解,2015年12月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和《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为界定绿色债券支持项目范围、规范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绿色发展内涵不断丰富、产业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的持续更新,上述两个文件对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范围的界定和技术要求已不能适应新时期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从国家层面看,随着国内绿色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也有必要尽快对两个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的范围进行统一,并逐步实现与国际通行标准和规范的接轨。

      中国寻求使用绿色融资来支付其向更清洁的增长方式的过渡,但是先前的目录允许将其提高为“煤炭的清洁使用”,包括去除杂质的洗煤厂以及在减排过程中减少污染的技术。

      2015年将“清洁煤”列入清单使中国与全球标准背道而驰,这是一些国际投资者和许多环境组织的争论点。

      去年,中国金融机构为与煤炭相关的项目提供了数十亿元人民币的绿色融资,并且还支持了其他化石燃料项目,包括扩建炼油厂。

      绿债目录在修订上不仅考虑了我国产业发展现状,同时也兼顾了国际上对于绿色项目判断的普遍适用标准,在《新绿债目录》征求意见稿中将煤炭清洁利用、火力发电等国际争议比较大的类别剔除,这一举措将提升我国绿色债券国际化水平,有效推动我国绿色债券与国际接轨,吸引更多国际资本,促进我国绿色产业发展。

      《新绿债目录》删除了与煤和油等化石能源利用相关的类别,新增了应对气候变化项目类别。具体表现在《新绿债目录》中删除了“非常规油气勘查开采装备制造”、“海洋油气开发装备制造”、“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清洁燃油生产”、“煤炭清洁利用”、“煤炭清洁生产”及“燃煤发电机组调峰灵活性改造工程和运营”等涉及化石能源的类别。新增“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工程建设和运营”这一气候效应显著的类别。

      但同时还首次纳入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又分析表示,这项调整意义很大,有利于明确传统清洁煤项目并不是绿色属性,也能够提振金融机构对CCUS的信心。

      中国是化石能源使用大国,煤炭在一次能源内占主导地位。而CCUS是唯一一项能够使得煤炭使用实现近零排放甚至负排放的技术路线。实现CCUS技术商业化需要鼓励CCUS投资,促进大型一体化示范项目在各行业进行示范,如电力、水泥、钢铁、炼化等。除了各种政府鼓励性贴标,如示范项目基地,联合实验室,绿色债券等,归根结底要做成大型项目示范还是需要更实在的政策支持,为项目投资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 文章关键词: 煤炭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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