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化工资讯 > 政策法规 > 山东“新十条”推动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
山东“新十条”推动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
  • www.chemmade.com
  • 2020-02-21 17:18:19
  • 中国化工报
  •   在前期陆续发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措施的基础上,2月18日,山东省出台《关于加快全省企业和项目建设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有效解决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反映突出的员工返岗、交通阻隔、原材料供应短缺等困难问题,加快企业和项目建设复工复产进度。

      2月10日之后,山东各地企业和项目建设相继复工复产,但省工信、发改等部门在近期调研中,有许多企业反映:由于城乡村居严格人员流动,许多员工无法返程,即便能返回也需隔离14天而无法上班;交通阻隔问题仍很突出,省级交通互为壁垒,乡村公路堵截封路,存在“高速公路能上不能下、乡村检查看车不认证”等新问题,坚持生产和复工复产的企业产品出不去、原料进不来;此外,省市虽多方督促复工复产,但县区层面审批程序冗长复杂,缺少口罩等防护用品。

      针对上述问题,山东省提出“新十条”措施:保障返岗务工人员通畅出行,开展“点对点”定制化运输服务,做好外籍人员复工返岗工作,加强就业供需对接服务,全力保障公路网顺畅运行,坚决纠正“一刀切”交通管制行为,建立省际交通运输协调机制,加强原材料供应保障,健全企业和项目开复工疫情防控体系,强化上门对接服务。

      该省规定,对在山东省境内连续居住14天以上、没有可疑症状且不属于(或已解除)隔离观察对象的人员,由现住地社区(村)防控小组出具全省统一健康通行卡,各地各单位对持卡人员一律予以通行,对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到达目的地的,不再实施隔离观察。

      该省要求落实应急通道和绿色通道制度,对持有通行证的一律免检放行。各地一律不得擅自封闭高速公路出入口、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或挖断农村公路,严禁阻碍车辆通行。加强与周边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对接协调,互相承认邻省颁发的企业生产原料、产品、农民工返岗包车等运输车辆《通行证》,快速检查、快速放行。

      该省还鼓励支持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就地就近解决原材物料问题,对新上原材料生产项目,配备专门人员全程代理审批服务,实行边生产边审批,在施工、检测、认证等方面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用地用水用电需求,推动项目尽早落地达产。

      新措施要求各市建立驻厂(项目)联络员制度,专人专班协调解决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需要的防护物资、原材料、生产设备、流动资金、员工返岗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坚决纠正、严肃查处以疫情防控为由,变相违规设置复工复产审批环节、人为干扰阻拦企业和项目开复工的行为。

      据悉,从2月18日开始,山东省相继开通高速公路出入口,撤销县乡公路交通检查站,部分地区政府出资点对点接送务工人员返程,帮助企业解决口罩等防护用品,落实复工人员独立食宿地点。各地还集中举办重点项目开工仪式,至2月20日,全省复工企业超过八成,开工项目1200多个。
  • 文章关键词: 化工企业
  • 化工制造网 信息客服热线: 025-86816800
  • 版权与免责声明: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化工制造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 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