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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公布《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
  • www.chemmade.com
  • 2019-10-21 15:08:47
  • 中国化工报
  •   近日,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了《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征求意见稿)》。对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严格从业人员准入,实施储存定置化管理。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是指固有危险性高、发生事故的安全风险大、事故后果严重、流通量大,需要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

      《目录》列举的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包括20类,分别是:硝酸铵[(钝化)改性硝酸铵除外]、硝化纤维素(包括属于易燃固体的硝化纤维素)、氯酸钾、氯酸钠、氯、氨、异氰酸甲酯、硫酸二甲酯、氰化钠、氰化钾、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环氧乙烷、氯乙烯、二甲醚、汽油(包括甲醇汽油、乙醇汽油)、1,2-环氧丙烷、二硫化碳、甲醇、乙醇。

      管控措施包括建设信息平台,实施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管控;实施统一规范包装管理;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对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从严审批,严格从业人员准入;强化运输管理;实施储存定置化管理;以及其他要求。

      通知称,为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加强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起草了《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
  • 文章关键词: 危险化学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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