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产生疑问最多的是关于抗生素的问题,有些人认为水产养殖业者为了促进养殖水生动物生长和防治疾病而在饲料中添加了大量的抗生素,导致药物残留并且使养殖动物产生耐药性。甚至认为“在这样的背景下,吃肉=食毒,给孩子家人吃鱼、海鲜等于谋杀”。其实,这种说法是与实际情况来说过于危言耸听了。而国家经过严格技术试验,发现有部分药物是可以使用的,所以本文主要讲解农业部批准的水产用兽药之一恶喹酸钠。
恶喹酸钠已成为水产专用药,可用于防治鰤鱼、真鲷、竹荚鱼、罗非鱼类的结节病,银大麻哈鱼、鳟鱼、玫瑰大马哈鱼疖疮病、弧菌病,鲤科鱼细菌性败血症、肠炎病,斑点叉尾鮰肠型败血症,鳗鲡赤鳍病、红点病,日本对虾弧菌病,香鱼气单胞菌感染症等。
武汉东康源科技公司的技术人员发现,养殖鱼类体内抗生素残留的问题,显然是与养殖业者不科学、不规范地使用药物是有关的。但是,将水产养殖动物的药物残留简单地归罪于是因养殖业者没有规范的用药,将彻底地解决这一问题的希望寄予在禁止抗生素的使用或者全部寄予在提高养殖业者规范用药的意识上,都是养殖业者无法承受的,也都是不科学的。要解决养殖水产品中药物残留问题,仅仅依靠水产行业主管部门对水产养殖业者空喊注意科学用药,或者让部分水产科技工作者向养殖业者讲解科学用药的基本原则,也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而是有必要安排一些相关科学、规范用药的研究项目,获得一些实用性和操作性强的研究结论和数据告知养殖业者,帮助水产养殖业者正确处理好水产养殖用药与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之间关系,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
自我国农业部提出在动物饲料中全面禁止使用抗生素以来,就我所知道的一些大型水产用饲料厂已经坚持做到了杜绝生产抗生素饲料的。农业部批准将硫酸新霉素、盐酸多西环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恩诺沙星、乳酸诺氟沙星、烟酸诺氟沙星、噁喹酸等抗菌素和磺胺嘧啶、磺胺甲噁唑、磺胺二甲嘧啶、磺胺间甲氧嘧啶钠等磺胺类药物用于水产用兽药,养殖业者采用这些抗菌素类药物治疗养殖水生动物细菌性疾病,就如同人体患病后需要看医生、服用各种药物(也包括各种抗生素类药物)治疗疾病是一样的道理。
这些药物之所以被农业部批准作为水产用兽药,是经过了水产科技专家针对养殖水生动物严格的药理、药效学等方面的科学试验,由水产用兽药生产企业将相关试验结果整理成申报材料后提交农业部所属兽药管理机构,组织行业内专家按照“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定后,将符合标准的药物批准给相关水产用兽药企业生产。因此,水产养殖业者在水生动物执业兽医的科学指导下,选择这些水产用兽药治疗养殖水生动物的疾病,既是合法的,也是水产养殖业者为了避免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所应该做的。
恶喹酸钠原料药生产厂家-----武汉东康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347069687/027-81302011 张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