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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试点用能指标和二氧化硫等有偿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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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06-18 09:45:02
  • 经济参考报
  •     中国化工制造网讯  浙江省政府提出,将进一步深化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把开展用能指标和二氧化硫等的有偿转让试点纳入了2012年的体制改革要点。
       
        记者15日从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关于印发2012年浙江省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中了解到,这个省今年要建立能源消费总量“双控”机制,探索开展用能指标有偿转让和交易试点。同时,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探索建立氮氧化物、氨氮交易机制,开展全省二氧化硫交易试点。
       
        浙江省是我国较早建立市场减排机制的省份。2002年,浙江省嘉兴市就在其所辖的秀洲区进行区内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2010年10月,浙江省政府印发《浙江省排污权交易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标志着浙江工业企业彻底告别无偿使用环境资源、随意向自然界排放污染物的历史。
       
        “通过排污权等的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突出环境的资源化、价格化、有偿化和产权化,可以大力促进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浙江省环保厅副厅长卢春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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