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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能力建设助推动力煤价格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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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1-19 10:03:31
  • 期货日报
  •   建设大型煤炭储备项目、提升煤炭储备能力将成为“十四五”时期煤炭兜底保障功能和“压舱石”作用发挥的主要模式,而且这种煤炭储备项目将提升煤炭的需求能力、保障能力和经营方式的改善。特别是在煤价有序回归理性合理区间后,伴随增产增供稳价的持续落实,2022年一季度对于煤炭市场来说最重要的可能就是“夯实煤炭储备基地”建设,发挥好长协煤作用,强化国有煤炭企业的引领,完善稳固新的煤电价格体系,引导煤炭市场价格机制功能的发挥和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一、2021年储备能力建设的目标与现状

      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政府调度、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支持了3000多万吨煤炭储备工程建设;2021年,将继续支持各地建设一批煤炭储备项目,持续提升煤炭储备能力;进入2022年,储备能力建设将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并将加速推进。

      1.2021年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目标

      2021年底目标是建立6亿吨煤炭储备,其中4亿吨为市场主体商业库存,2亿吨为社会责任储备。“十四五”期间要建立煤炭多元储备体系,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提到会安排专项基金,支持在煤炭生产集中地、铁路枢纽重要 港口区域,按照政府给政策,市场化运作等原则,以产销联动共建共享的方式,新建一批企业社会责任的项目。

      (1)2021年4月12日国家发改委加急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安排形成1.2亿吨以上的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其中,向28个省(区、市)下达新增库存任务6000万吨,中央企业承担6000万吨、力争达到7000万吨。

      力争在2021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形成4亿吨左右的商业煤储备能力,其中电力企业储备能力达到2亿吨左右,煤炭企业储备能力达到1亿吨左右,流通环节储备能力达到1亿吨左右。

      (2)2021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信息显示:国家发改委运行局召开全国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现场会,会议指出,增强煤炭储备能力是促进煤炭市场供需动态平衡、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举措。会议要求,各地和中央企业要坚持底线思维,着眼构建煤炭供应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快推动政府煤炭储备设施建设,进一步细化实化落实方案,健全完善信息监测、运营管理、储备调用机制,坚定不移地完成煤炭储备能力建设任务目标,推动形成调节灵活、保障有力的煤炭储备体系。

      国家发改委在山东召开全国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现场会,要求各地和中央企业构建煤炭供应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快推动政府煤炭储备设施建设。根据之前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到,要在全国形成1.2亿吨以上的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通过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带动增加商业储备,力争到年底形成4亿吨左右的商业储备能力。

      2. 2021年煤炭储备能力建设情况

      (1)7月5日山西省能源局消息:山西省能源局日前发文要求做好2021年全省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工作。2021年山西省要形成新增300万吨以上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其中,各市承担150万吨;各省属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承担150万吨,力争达到200万吨。力争到2021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形成新增2000万吨左右的商业煤炭储备能力,其中:煤炭企业储备能力新增1000万吨左右,流通环节煤炭储备能力新增1000万吨左右。

      (2)7月6日江西省能源局消息:江西省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2021年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工作方案的征求意见稿提出,2021年,江西省各设区市落实可调度的新增煤炭静态储备能力不少于500万吨。

      (3)8月9日国家发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任立新表示:着力发挥煤炭储备的调节作用。“在重点时段、关键节点,煤炭储备增加供应、平抑价格、保障急需的作用很大。要积极推进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推动已投运的储备设施增加存煤,有效应对区域性、时段性供应紧张”。

      (4)11月17日山东能源集团率先发布完成500万吨政府储备煤任务;11月11日开滦集团完成45万吨储备煤建设。储备能力建设是“十四五”期间煤价高位平稳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

      (5)12月7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宣布,截至11月底,四川电煤储量已达523万吨,提前3天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不低于去年同期483万吨存煤目标任务。

      二、2022年储备能力建设的市场机遇

      2021年11月30日陕西省发改委印发《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做好陕西省2022年度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和《2022年山西省2022年度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签订工作的通知》中均明确规定了“承担政府煤炭储备任务的储备基地可根据“淡储旺出”的原则签订批次性或者淡旺季季节性合同”。在《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明将储备煤纳入长协合同全覆盖范畴,并且明确指出具体的签署季节性合同的方式和要求,提出了“淡储旺出”的原则签订批次性或者淡旺季季节性合同等。

      (一)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方案为储备能力建设提供了制度性的保障

      1.价格的保障

      在《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了煤炭储备项目的煤炭来源于“长协煤”和“进口煤”,并要求根据储备基地建设规模和储备目标签订长协合同,采取“淡储旺出”的方式充分发挥煤炭储备的功能和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储备煤”的成本价格。同时提升煤炭的需求能力,特别是在供求宽松的市场格局下起到增加需求、稳定价格的作用;提升保障能力,特别是在供求紧张的市场环境中,通过储备煤投放既起到保障供给的目标,又起到稳定价格、抑制过度投机、保障市场平稳发展的作用;提升经营方式的改善。

      2.煤炭储备量的保障

      2021年在经历动力煤屡创历史新高、国家出手进行直接干预的背景下,采取了一系列的增产增供举措,特别是核增产能的大幅提升,而核增产能部分必须全额签署长协合同。2021年11月30日陕西省发改委印发《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做好陕西省2022年度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承担政府煤炭储备任务的储备基地可根据“淡储旺出”的原则签订批次性或者淡旺季季节性合同;2021年12月9日山西省煤炭重点合同开始签订,明确提出签订煤炭中长期合同,是保持煤炭稳定可靠供应、减少煤炭价格波动、促进煤炭市场供需平衡,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措施。并进一步明确了煤炭中长期合同的需求方重点覆盖发电供热企业、纯供暖企业、地方政府推荐的农村居民采暖用煤经营单位、承担政府煤炭储备任务的储备基地,以及化肥生产企业等重点用户单位,鼓励冶金、建材、化工等其他行业用户签订煤炭中长期合同。

      2021年所有核增产能、增产保供、扩大进口、增供保供稳价举措均将在2022年一季度凸显。2022年一季度可能是全年煤炭供大于求最为宽松的时段,这就为储备基地建设和增加煤炭储备提供了最佳的时间窗口,更为煤炭储备提供了“量”的保障。

      (二)增产增供稳价为储备能力建设提供了市场机遇

      1.扩大进口增货源

      动力煤进口的大幅提升为储备能力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特别是10月份以来煤炭进口量、动力煤进口量的翻倍增长,大大提升了煤炭储备的货源保障能力,并为全面提升储备能力建设搭建坚实的货源基础。

      2.增产增供增储备

      2021年9月以来的一系列增产增供举措、特别是核增产能等举措,动力煤增产增供能力创出历史新高点,并将在2022年一月份全面展现出来,这也为增加储备能力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货源保障。

      3.金融支持推动增储备进程

      储备能力建设一是要建设储备场地,二是要有储备煤供应,三是要有强大的底层本资金支持,四是要有持续的相关政策的支持。目前相关省份已经发布了储备能力建设过程中的金融产品与政策支持的方式和方法,金融支持是推动储备能力全面实现目标的重要的核心要素,并将在金融支持产品与服务方面不断创新发展。

      三、储备能力建设助推动力煤期现货市场价格平稳运行

      (一)煤炭储备能力的提升推动动力煤期现货价格合理运行

      在经历了2021年动力煤期现货价格创出历史高点后,在各项政策和政府直接干预下,动力煤期现货价格已经快速回归合理价格区间。二增产增供保供稳价的一系列政策和举措将在2022年持续的发挥作用,2022年一季度可能是自2021年10月份动力煤供给大于消费的重要时间窗口,从目前的看会存在一定的过剩,特别是月度长协价格远远低于年度长协价格150元/吨的市场环境下,动力煤期现货市场价格可能会出现宽幅波动的现象,但是这也正为储备能力建设提供的最佳的时间窗口,同时也必将支撑煤价在合理区间稳健运行,避免价格大起大落现象的发生。

      (二)煤炭储备能力的提升为能源保供奠定坚实的基础

      经历2021年全球能源紧张和国内拉闸限电的短暂行为可以看出,能源保障能力非常重要,而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的提升正是能源保供的基础保障,特别是在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建立多源互补新型电力系统以及调峰过程中,动力煤储备能力提升是必然的选择,更是电力等能源保供、保民生的基础。同时也有助于能源系统平稳运行,更有利于动力煤期现货价格的合理运行。

      (三)提升煤炭储备能力可能遇到的问题

      1.资金问题

      资金问题是制约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的关键问题之一,特别是低成本资金,在获取政府补贴、相关减息贴息政策贷款的基础上,更要研究利用绿色保供的能源特色背景进行产品创新、通过资本市场公开进行低成本融资,以满足储备能力建设的需要。

      2.价格风险管理问题

      储备煤价格风险管理是提升储备能力建设的最核心的问题,不论是政府储备还是商业储备、社会储备,都必须关注和推进储备煤的价格风险管理问题。在2021年5月26日国常会上李克强总理就提出了“融资+定价+对冲风险”的金融服务综合需求,并持续推进。至2021年底明确提出鼓励期货公司等风险管理机构为实体企业、为小微企业等提供风险管理服务。充分利用动力煤期货期权进行储备煤价格风险管理,同时兼顾储备煤调节市场和兜底保供职能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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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关键词: 煤炭、煤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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